| 這是「喜歡」...還是「愛」? 一個跟蹤著大家多年的老話題,一直以來都存在著很多不同的詮釋及定義。 有人認為,看見喜歡的人會快樂,但看著自己愛的人會心跳會加速,會害羞。 有人認為,你喜歡的人可以多於一個,你會欣賞他某方面的才華或優點,會喜歡跟他傾談、相處﹔假如失去了他,會有點可惜的感覺。你愛的人只可以有一個,你會欣賞他的全部,會珍惜每一次跟他在一起的時間﹔假如失去了他,會傷心得肝腸寸斷。 有人認為,愛是深深的喜歡,喜歡是淡淡的愛。 而上的分析,聽過很多次,非常同意。今天在有線的15台「創世電視」,看到一個名為《真的戀愛了》播道會,內容也提及愛與喜歡的分別,主講者的觀點我很有同感「喜歡一個人,你會喜歡他的好﹔愛一個人,你會連他的壞也愛」。 「喜歡? 愛?」其實,我亦有不少回答的經驗,不同時期就會有不同的答案,在這裡我嘗試跟大家分享一下。 喜歡一個人,如果發現她有「自私」的舉動,可能會開始有所保留﹔愛一個人,我會希望她自私,我要我愛的女人懂得鍚自己。 喜歡一個人,我會讓她感受到浪漫、快樂﹔愛一個人,我會靜靜地將保險受益人一欄填上她的名字,希望在我離開以後,她還可以感受到我的愛。 喜歡一個人,在她悲傷的時候我會感同身受﹔愛一個人,在她哀痛的時候我會比她更痛。 喜歡一個人,我可以將我擁有最好的東西都給她﹔愛一個人,我不需要給她最好的東西,因為她可以擁有我,包括我最好的,當然亦包括的最壞的...哈哈。 喜歡一個人,我會偷偷望著她,心裡靜靜的甜起來﹔愛一個人,我會明目張膽的望著她,甜得像是要宣佈「我找到了」。 喜歡一個人,我會千方百計讓她的今天比從前快樂﹔愛一個人,我會歇盡所能令她的將來比今天更快樂。 個人ps:: 喜歡一個人比愛人個人好 因為可以話唔鍾意就唔鍾意!! 唔駛好似e家咁辛苦 (我轉左xg,有興趣自打問本人) |